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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強佛光大學演講  

 

◎上圖為徐自強至佛光大學演講


 

下一個徐自強會是誰

作者:一湛

原文網址:http://www.3kirikou.org/article_detail.php?SerialNo=2595

 

邀請徐自強到班上,說明司法現況和徐案,除了簡明扼要說明案情外,阿強說明他親身碰到的離譜事件:

地方法院第一庭沒有通知律師,檢察官也未到場,只有法官粗暴不耐煩的催促他趕快認一認好結案,又不是包青天時代(包青天還得努力找證據證明有罪,讓嫌疑人心服口服,手段有很多脅迫恐嚇當然還是不對),這絕對不合法,不符合程序正義,人命關天,如此草率輕忽,實在草菅人命。

高院時,有一次法官只通知被害人家屬出庭,還當場教家屬要怎麼說話才可定罪(有錄音帶為證,教唆證人做偽證);又有一次四周無人時法官出言恐嚇(我們的法官很難嚴守中立、尊重人權);對被告有利證人14年不願傳喚,傳喚後卻寫下如此評語「此人事隔14年竟能說得如此清楚,記憶超乎常人不足採信」(天啊!洪佩珊每天都在等待傳喚,證詞怎麼可能忘,如此恐龍法官如此硬拗);甚至有法官說之前某人就是死在我這支筆下(不是人證物證是他的筆下功夫,哀哉!);楊日松法醫鑒定屍體清楚寫下無潑灑硫酸痕跡,只有火燒痕跡(當年即時的解剖鑑定報告),法院事隔十幾年又找蕭開平法醫來,只看照片就寫下不排除有硫酸可能,這樣故意陷人於罪的報(只是可能就可以引用入罪,當年江國慶就是死在蕭的不實報告中);法院明知阿強有三位辯護律師,還派二位公設律師到看守所去喬,希望他認罪好早日回家(這種做法絕對違法也違反程序正義),阿強當場拒絕說我沒做幹嘛要認罪(很單純的心,相對的司法界實在很不單純)。離譜事一樁又一樁,阿強說他也說不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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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證據判有罪,你我都是徐自強

嚴心吟/徐自強律師團成員 2012年5月19日 11:09

我是司法改革基金會救援徐自強案件的成員之一;101年5月4日,徐自強案更八審—也就是第十次辯論程序前,法官問徐自強是否要幫自己辯護,徐自強說為什麼不利於他、但不合常理或很多矛盾的兩名共犯陳述,歷審法院都採用,但為什麼有利於他,明明符合常理的很多證據,歷審法院卻可以解釋成是對他不利?短短三、五分鐘,徐自強一度哽咽到說不出話來,最後徐自強說「現在,我已經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麼了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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