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上圖為徐自強至佛光大學演講
下一個徐自強會是誰
作者:一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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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請徐自強到班上,說明司法現況和徐案,除了簡明扼要說明案情外,阿強說明他親身碰到的離譜事件:
地方法院第一庭沒有通知律師,檢察官也未到場,只有法官粗暴不耐煩的催促他趕快認一認好結案,又不是包青天時代(包青天還得努力找證據證明有罪,讓嫌疑人心服口服,手段有很多脅迫恐嚇當然還是不對),這絕對不合法,不符合程序正義,人命關天,如此草率輕忽,實在草菅人命。
高院時,有一次法官只通知被害人家屬出庭,還當場教家屬要怎麼說話才可定罪(有錄音帶為證,教唆證人做偽證);又有一次四周無人時法官出言恐嚇(我們的法官很難嚴守中立、尊重人權);對被告有利證人14年不願傳喚,傳喚後卻寫下如此評語「此人事隔14年竟能說得如此清楚,記憶超乎常人不足採信」(天啊!洪佩珊每天都在等待傳喚,證詞怎麼可能忘,如此恐龍法官如此硬拗);甚至有法官說之前某人就是死在我這支筆下(不是人證物證是他的筆下功夫,哀哉!);楊日松法醫鑒定屍體清楚寫下無潑灑硫酸痕跡,只有火燒痕跡(當年即時的解剖鑑定報告),法院事隔十幾年又找蕭開平法醫來,只看照片就寫下不排除有硫酸可能,這樣故意陷人於罪的報告(只是可能就可以引用入罪,當年江國慶就是死在蕭的不實報告中);法院明知阿強有三位辯護律師,還派二位公設律師到看守所去喬,希望他認罪好早日回家(這種做法絕對違法也違反程序正義),阿強當場拒絕說我沒做幹嘛要認罪(很單純的心,相對的司法界實在很不單純)。離譜事一樁又一樁,阿強說他也說不完。